纠纷处理
医疗纠纷处理流程
为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根据《医疗机构处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流程。
1. 医疗纠纷发生后,当事科室门诊或住院医师应第一时间向本科室主任报告。
2. 科主任应认真听取患方的意见,积极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争取科内自行解决,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处理即终止,处理结果报医务科备案。
3. 科室不能调解的矛盾与纠纷,应书面将纠纷发生的经过、原因详细报告至医务科,医务受理后,立即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主任、护士长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处理即终止。
4. 对医务科已经受理,但仍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要与患方沟通去医疗调解委员会按法定程序进行调解或医疗鉴定。当事科室立即备齐所需病案摘要、原始病历、有关资料及科室意见报医务科。
5. 如患方向法院起诉,当事科室主任和医院法律顾问出庭,相关职能部门陪同。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206号
乘车路线:在熙园乘坐2路,在七步泉路乘坐3路A、3路B公交在中医院站下
医务科:0566-511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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