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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中医医院采血管等耗材一批比选项目 成交结果公示
经医院内部审计工作小组评审,对青阳县中医医院采血管等耗材一批公开比选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比价内容:采血管等耗材一批
项目编号:QYXZYYY2025-207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日3日
开标日期:2025年1月14日
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内容 |
中标公司(供应商) |
采血管等耗材一批 |
安徽省方洋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采购)人名称:青阳县中医医院
地址:青阳县蓉城镇陵阳路206号
电话:0566-5114710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青阳县中医医院设备科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附件:青阳县中医医院采血管等耗材一批比选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青阳县中医医院
2025年1月14日

乘车路线:在熙园乘坐2路,在七步泉路乘坐3路A、3路B公交在中医院站下
医务科:0566-5114138